心功能Ⅲ~Ⅳ级、既往有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不宜妊娠,是因为患者在孕期极易

admin2012-04-30  27

问题 心功能Ⅲ~Ⅳ级、既往有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不宜妊娠,是因为患者在孕期极易

选项 A、发生感染
B、引发胎儿畸形
C、发生流产或早产
D、发生贫血
E、诱发心力衰竭

答案E

解析 妊娠32~34周、分娩期和产后3天内,是患心脏病孕产妇最危险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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