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夫妻义合,义绝则离。——《唐律疏议.户婚》 材料二:若夫妻不相安谐而离者,不坐。——《唐律疏议.户婚》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反映的是唐朝婚姻解除中的哪种制度?该种制度的内容在明朝有何变

admin2021-11-18  24

问题 材料一:夫妻义合,义绝则离。——《唐律疏议.户婚》
    材料二:若夫妻不相安谐而离者,不坐。——《唐律疏议.户婚》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反映的是唐朝婚姻解除中的哪种制度?该种制度的内容在明朝有何变化?

选项

答案材料一反映的是唐朝婚姻解除中的义绝制度。义绝是指夫妻情义已绝。唐朝法律规定,丈夫有殴打妻子祖父母、父母或者杀妻子的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等情形的,夫妻必须离婚,“义绝”是强制离婚的条件。明朝对义绝的内容作出了新的解释,如身在远方,妻父母将妻改嫁,或赶逐出外,重招别婿的,属于义绝。明朝的义绝侧重于婚姻关系本身的状况,与唐律中注意夫对妻族、妻对夫族的殴杀罪、奸非罪以及妻对夫的谋害罪有所不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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