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57题,多选)

admin2017-11-28  32

问题 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57题,多选)

选项 A、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B、汉武帝顺应历史发展废除肉刑进行刑制改革,为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C、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
D、清末变法修律基本上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的封建法制传统

答案A,C,D

解析 商鞅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反对“有差等”的“礼”与“刑”,要求把法律的普遍性和必行性提到更高的位置上来。因此,商鞅的“改法为律”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故选项A正确。
    汉文帝、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顺应了历史发展,为结束奴隶制肉刑制度,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选项B称“汉武帝”错误。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变化,法律内容也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礼法结合”的进一步发展。也就是说,在汉代中期以后的法律儒家化的基础上,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故选项C正确。
    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因此,借用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法制传统,成为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故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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