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以实物作价出资分别为100万元和5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以20万元现金出资,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由A企业每月各向其支付报酬5000元,丙、丁不得

admin2019-01-19  22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以实物作价出资分别为100万元和5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以20万元现金出资,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由A企业每月各向其支付报酬5000元,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A企业定期接受审计,由甲和丙共同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人按3:3:2:2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损益。A企业成立后,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入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
2016年12月,A企业与B公司签订一购货合同,保证人为戊。后因A企业无力偿还货款,B公司要求戊承担保证责任,戊以未约定保证形式,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为由拒绝。B公司遂对A企业和戊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还查明,甲对C负有债务2万元,C对A企业负有债务2万元;乙对D公司负有债务2万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甲聘请王某担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按规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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