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4年5月因骗取贷款给银行造成较大损失,已构成犯罪,但甲公司已于2015年4月被吊销营业执照。对于甲公司的骗取贷款行为( )。

admin2022-10-18  21

问题 甲公司于2014年5月因骗取贷款给银行造成较大损失,已构成犯罪,但甲公司已于2015年4月被吊销营业执照。对于甲公司的骗取贷款行为(          )。

选项 A、对甲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B、对甲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C、对甲公司不再追诉
D、对甲公司判处罚金

答案A,B,C

解析 《刑法》第175条之一规定,单位构成骗取贷款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但甲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指出,涉嫌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根据上述规定,甲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对甲公司不再追诉,也意味着对甲公司不再判处罚金,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仍应追究刑事责任,选A、B、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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