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8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 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6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7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

admin2022-04-20  39

问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8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 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6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7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

选项 A、300
B、700
C、1 000
D、1 160

答案D

解析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1 000+160=1 160(万元)。销售价款和增值税的款项都已收到,所以应抵销含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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