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21年1月1日购买乙公司100%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会计准则规定与适用税法规定的处理方法不同,在购买日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0万元。假定购买日及未来期间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购买日,因预计未来期间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admin2022-06-30  40

问题 甲公司于2×21年1月1日购买乙公司100%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会计准则规定与适用税法规定的处理方法不同,在购买日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0万元。假定购买日及未来期间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购买日,因预计未来期间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购买日确认的商誉为100万元。
在2×21年6月30日,甲公司预计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企业合并时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0万元,且该事实于购买日已经存在,则甲公司应作会计处理为(          )。

选项 A、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 000
    贷:商誉1 000 000
    所得税费用250 000
B、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 000
    贷:所得税费用1250 000
C、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 000 000
    贷:商誉1 000 000
D、借:商誉1 000 000
    所得税费用250 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 000

答案A

解析 在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用于抵减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但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前损益。因此甲公司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的同时应冲减原购买日形成的商誉100万元,并冲减所得税费用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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