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
2014-11-25
42
问题
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甲抢夺乙的财物,导致乙无钱就医自杀,属于抢夺的情节加重犯
B、乙携带凶器盗窃,即使没有使用凶器,也属于携带凶器盗窃的情形
C、丙明知是淫秽网站,仍在淫秽网站上投放广告推销产品,共投放30条广告并支付3000余元的广告费,丙构成非法经营罪
D、丁以在网络上发布网络信息威胁丙,勒索财物,数额较大,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答案
C
解析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导致他人自杀的,故A项正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故B项正确。依据《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7条第(二)项规定,明知是淫秽网站,以牟利为目的,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向其直接或间接提供资金,或者提供费用结算服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向淫秽网站投放广告20条以上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犯处罚,故C项错误。《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w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体现在哪些方面?()
李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朱某得知之后,向法院主张李某尚欠其4000元钱,请求先行偿还。法院经审查得知,朱某是李某的叔叔,李某确实借过他的钱,但是李某借这笔钱是用来行贿的,朱某也知道这一事实。则以下说法中有哪些是正确的?()
在以下公布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
关于非法拘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法的作用是法理学中一个重要问题,关于法的作用,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关于假释,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关于死刑,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2004年5至9月间,郝某因经济拮据,经多次踩点,决定侵入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储蓄网点计算机弄钱,并伙同其兄弟购买了部分电脑器材,制作了侵入计算机系统的装置。8月下旬郝在郊区某村庄租了装有电话的住房一间,安置一部电脑,并于9月7日以王军等假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某
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票据债务人甲是美国人,2002年10月甲在法国签发了一张付款地在意大利的汇票,后因为依照美国的法律,甲签发票据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持票人和甲对票据效力的认识不同发生纠纷,在中国提起诉讼。依照中国和法国的法律,甲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而依照意大利的法律甲是限制
随机试题
在word中,Ctrl+A快捷键的作用等效于用鼠标在文档选定区中()
患者,男,34岁,因“反复眩晕,耳鸣伴听力下降一年余”就诊,每次眩晕发作时间约为6小时,伴恶性、呕吐。最有可能的诊断是
该患者可能的诊断是下列哪项检查对诊断有帮助
手足三阳经交于
随沥青含量增加,沥青混合料试件密度将()。
下列项目中,属于“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的有()。
对金融机构从事以下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有( )
教师在组织幼儿园活动时,如何发挥一日活动整体教育功能的要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花卉市场需求越来越大。市场调研发现,多年来,全国各地区花卉业平均亩产效益已超过大棚蔬菜,发展花卉产业已成为各地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村群众原来主要种植水稻,人均年纯收入不到1200元。为了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党支部
北京某高校的王朋老师制作演示文稿的水平非常高,他制作的各类演示文稿深受用户好评。最近,王朋老师受北京市节能环保低碳创业大赛组委会委托,将要制作一份有关赛事宣传的演示文稿,该演示文稿主要用于展台自动播放。请按照下列要求帮助王朋老师组织材料完成演示文稿的整合制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