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向乙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甲分文未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产生时效中断效果的有( )。
甲向乙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甲分文未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产生时效中断效果的有( )。
admin
2020-11-20
70
问题
甲向乙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甲分文未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产生时效中断效果的有( )。
选项
A、乙在大街上碰到甲,甲主动向乙表示将在3日内先支付约定的利息
B、乙以特快专递发送催款函件给甲,甲签收后未拆封
C、乙遇到车祸,变成了植物人,且没有法定代理人
D、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答案
A,B,D
解析
选项A,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先支付利息等“承诺或者行为”,视为“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选项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甲已经签收,这是关键),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选项C,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而非中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pL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决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解散,准备成立清算组。下列有关清算组的组成,说法正确的是()。
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4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1)2014年7月,监事张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1万股卖出。(3)2015年5月,总经理刘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1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下列关于股东大会会议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2016年3月5日,机床生产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20台,每台20万元。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向丙银行贷款400万元,并与甲公司约定:“仅在乙公司的400万元银行借款于2016年6月2日前到账时,机床买卖合同始生效。”2016年4月2日,乙公司与丙银
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甲公司在向乙银行申请贷款时以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担保。下列有关甲公司汇票质押生效要件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6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期限3年。甲公司以所属10台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应乙银行的要求,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述债务向乙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与抵押担保的责任承担
甲持有乙公司34%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1月,乙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其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宜。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包括甲)所持表决权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49%,除一名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的小股东反对外,其余股东都同意乙公司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根
下列争议中,不能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有()。
随机试题
购回协议实质上是一种有抵押品的短期资金融通方式———作为抵押品的就是协议项下的证券。()
A.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20000元罚款B.缴销《药品经营许可证》C.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D.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未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经营企业,逾期不改正的,原发证机关责令()
下列不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基坑工程的是()。
下列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凭证的是()。
喜欢:兴趣
由表单向导创建的表单,主要是依靠【】而定。
某二叉树的中序序列为CBADE,后序序列为CBEDA,则前序序列为()。
HeartbeatofAmericaNewYork—theStatueofLiberty,theskyscrapers,thebeautifulshopsonFifthAvenueandthemanytheat
PreventingCrossCulturalMiscommunicationMiscommunicationshappenallthetimebetweenpeoplewhosenativelanguagesarediffe
thetemperaturefallingsorapidly,wecouldn’tgoonwiththeexperim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