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王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王某有积极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又查获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又犯交通肇事罪。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
王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王某有积极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又查获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又犯交通肇事罪。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
admin
2021-08-11
36
问题
王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王某有积极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又查获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又犯交通肇事罪。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
D、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
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依照这条规定和刑法原理,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犯交通肇事罪,不应当撤销缓刑。根据以上分析,只有A项是正确的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o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在债的变更中,不改变债的主体的情况下对债的履行条件予以改变的是()
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的是()
下列行为人所谋取的利益,属于行贿犯罪中的“不正当利益”的是()
下列行为(不考虑数量),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的有()
《刑法修正案(九)》属于()
有人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夫或妻的个人债务。”请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王某1998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于2001年8月刑满释放。2005年5月,王某在当地开设一娱乐城,自任总经理,为谋利非法提供色情服务。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查处和管理卖淫妇女,王某聘用何某负责保安,聘用张某协助管理。营业初期,有6名妇女,其中一名不愿
下列行为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有()。
《民法总则》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死者是否享有名誉权?
下列选项中,成立犯罪未遂的是()。
随机试题
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急进性肾炎临床最突出的表现是
下列关于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根据鲁宾的观点,爱情和喜欢的区别可从以下方面表现出来,其中包括()。
3,7,11,15,( )
简述人权的价值。
下列各项所列的各种功能中由应用层完成的是________。
以下叙述正确的是()。
IP地址的组成是
Adultswhohadbeenfedplentyoffruitwhentheywerechildrenarelesslikelytosufferfromcertaintypesofcancer,Britis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