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利德公司于200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9年4月,利德公司聘请甲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甲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 (1)利德公司近3年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图所示。 注:假定不考虑
利德公司于200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9年4月,利德公司聘请甲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甲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 (1)利德公司近3年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图所示。 注:假定不考虑
admin
2012-03-23
19
问题
利德公司于200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9年4月,利德公司聘请甲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甲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
(1)利德公司近3年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图所示。
注:假定不考虑非经常性。
(2)利德公司于2008年1月,在经过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并作出决定后,利德公司为信誉良好和业务往来密切的乙公司向银行一次借款3亿元提供了担保。
(3)利德公司于2006年6月将所属5000万元委托丙证券公司进行理财,直到2008年11月,丙证券公司才将该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利德公司。
(4)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利德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利德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知识点: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在本题中,利德公司为乙公司1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超过了其最近一期资产总额(98755万元)的30%,应当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作出决议,而利德公司仅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不符合规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nf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公司拟进行股票投资,计划购买A、B、C三种股票,并分别设计了甲、乙两种投资组合。已知三种股票的β系数分别为1.5、1.0和0.5,它们在甲种投资组合下的投资比重为50%、30%和20%;在乙种投资组合下的风险收益率为3.6%。同期市场上所有股票的平均收益
对于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一般不变。()
根据本量利分析原理,下列计算利润的公式中,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的决策原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F企业全年现金需求总量为9000000元,每次现金转换的成本为2000元,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率为10%,F企业采用存货模型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要求:计算最佳现金持有量下的相关总成本。
某企业甲产品单位工时标准为2小时/件,标准变动费用分配率为5元/小时,标准固定制造费用分配率为8元/小时。本月预算产量为10000件,实际产量为12000件,实际工时为21600元,实际变动制造费用与固定制造费用分别为110160元和250000元。要求
市场利率的变动对财务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甲乙双方当事人于2月1日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一旦乙收回前欠应收账款,立即给甲的银行账户汇款购买其产品—,并约定如果1个月内不能履行,则合同失效。2月10日,乙的银行账户上收到10万元前欠货款,乙于当日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合同中,有关当事人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有()。
随机试题
甲状腺癌病理学类型不包括
A、巨细胞B、R-S细胞C、泡沫细胞D、釉质E、黏液细胞淋巴瘤有()
A、乳汁管B、油室C、油管D、油细胞E、树脂道当归()
A.盐酸纳洛酮B.酒石酸布托啡诺C.右丙氧芬D.苯噻啶E.磷酸可待因能部分代谢成吗啡,而产生成瘾性的药物是
工程质量评定主要包括()。
副本与正本在外形上基本上没有区别,在效用方面均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8+88+888+…+888888888=().
[*]
下列字符中,其ASCII码值最大的是
Somepeoplethinktogetadegreeistheonlyimportantthingwhilestudyingincollege.Doyouagreewiththemornot?Wri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