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张某和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约定:张某为买方,预先支付全部货款;服装厂为卖方,收到货款后10天内发货。合同订立后,张某支付了全部货款。付款后第二日,张某因与李某存在债务纠纷逃到外地避债,下落不明,致使服装厂无法向其按时交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张某和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约定:张某为买方,预先支付全部货款;服装厂为卖方,收到货款后10天内发货。合同订立后,张某支付了全部货款。付款后第二日,张某因与李某存在债务纠纷逃到外地避债,下落不明,致使服装厂无法向其按时交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admin
2017-03-15
41
问题
张某和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约定:张某为买方,预先支付全部货款;服装厂为卖方,收到货款后10天内发货。合同订立后,张某支付了全部货款。付款后第二日,张某因与李某存在债务纠纷逃到外地避债,下落不明,致使服装厂无法向其按时交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服装厂可以采取的消灭债务关系的措施是( )。
选项
A、行使留置权
B、将服装向有关机关提存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代位权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标的物提存的规定。债权人下落不明,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mz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
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其中仅载明“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
2009年1月1日,甲企业委托乙企业为其加工一批油泵配件,向乙企业支付了5万元定金。甲企业提供主要材料,乙企业提供辅助材料,双方约定2009年4月1日交货,验货合格后10日内甲企业支付15万元加工费,2月1日,乙企业得知甲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丧失履行债
中方甲公司拟与日本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A中日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甲公司为此拟定了一份投资计划。该计划部分要点如下:(1)A企业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5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额为252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6%。其中,现金出资98
票据追索的金额包括()。
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的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80%以上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
随机试题
下列属于共同类会计科目的是()
尿沉渣计数(Addis计数)中管型的参考值为()
A.WhatareyouuptoB.yourphonelinewillbebusyC.HowaboutyouD.Theywon’tbehometillmuc
A.杜克嗜血杆菌B.阴道加特纳菌C.沙眼衣原体沙眼生物亚种D.人单纯疱疹病毒2型E.人乳头状瘤病毒尖锐湿疣的病原体是
下述说法,哪一项不是“金”的特性
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某些变更事项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下列哪一事项无需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008—卷一—23,单)
变、配电所配电装置室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Ra),按国家标准规定不低于下列哪一项数值?()
某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正常年份的税前利润为1200万元,运营期内年平均利息支出为500万元。该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则该项目的总投资收益率为()。
下列会计项目中,属于企业流动资产的有()。
打开考生文件夹下的演示文稿yswg.pptx,按照下列要求完成对此文稿的修饰并保存。最后一张幻灯片前插入一张版式为“仅标题”的新幻灯片,标题为“领先同行业的技术”,在位置(水平:3.6厘米,自左上角,垂直:10.7厘米,自左上角)插入样式为“填充一蓝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