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上市公司,2016年8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司4位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每位管理人员均获得数量1000股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该公司股票市价为40元每股,约定在2017年8月1日起方可行权,行权价为每股20元,其中2位管理人员在2017年8月1日行权

admin2022-03-21  32

问题 我国某上市公司,2016年8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司4位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每位管理人员均获得数量1000股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该公司股票市价为40元每股,约定在2017年8月1日起方可行权,行权价为每股20元,其中2位管理人员在2017年8月1日行权,行权目的股票市价为48元每股,另两位管理人员在2017年9月1日行权,行权日的股票市价为50元每股。计算该企业在2017年由于股权激励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  )元。

选项 A、116000
B、144000
C、200000
D、244000

答案A

解析 2017年8月1日,应确认的工资薪金支出=(48—20)×1000×2=56000(元);2017年9月1日,应确认的工资薪金支出:(50—20)×1000×2=60000(元);税前共可扣除的工资薪金=56000+60000=1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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