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刑法》第399条第2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说明: (1)本条款规定的罪名、罪状。 (2)本条款的客观行为表现。
《刑法》第399条第2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说明: (1)本条款规定的罪名、罪状。 (2)本条款的客观行为表现。
admin
2009-01-19
28
问题
《刑法》第399条第2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说明:
(1)本条款规定的罪名、罪状。
(2)本条款的客观行为表现。
(3)本条款的主体特点。
(4)如甲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收受贿赂15万元,对甲应如何论处?
选项
答案
(1)本条款规定的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属叙明罪状。 (2)本条款规定的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作出违背事实和法律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是指人民法院依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受理的民事、行政、经济、海商、海事等案件中的司法审判活动。违背事实和法律的判决、裁定,指依照事实和法律本应作出公正的判决、裁定却作出违反了事实和法律的颠倒黑白的判决、裁定,或作出了偏袒一方损害另一方的判决、裁定。 (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e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
汉朝已经有比较完备的诉讼制度了,其中公诉称之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6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这一规则属于()。
法律所具有的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及以此指导人们行为的属性是指()。
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谋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这一规定体现的汉朝刑罚适用原则是()
根据《礼记·王制》的记载,商朝对“乱政”和“疑众”均处以“杀”。下列行为中,属于“乱政”的是()。
陈某夫妇靠捡拾垃圾为生,几年中“捡回”5名残疾弃婴,并筹钱为孩子们治病。当地民政部门认为,陈某夫妇不具备法定收养条件,且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属非法收养。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很多人对相关法律规定表示无法理解,认为陈某夫妇的行为体现了中华
2007年夏,某县警方在“扫黄”行动中抓获十余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为扩大教育警示作用,在公开处理的现场,警方逐一宣读涉案人员姓名、出生日期和籍贯,并宣布处罚决定,然后游街示众。现场逾千人围观。该事件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有学者提出质疑
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2017年一综一第54题)
西周时期已明确区别民、刑诉讼,争罪日()。
随机试题
我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教育文献是()。
Excel2010中,RANK函数对重复数的排位相同,但重复数的存在将影响后续数值的排位。
脑室外引流的患者引流管无脑脊液流出,常见的原因及处理方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在尿路造影中,关于输尿管正确的表现有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在基础施工时,施工人员发现了有研究价值的古墓,监理机构及时采取措施并按有关程序处理了该事件。设备安装工程开始前,施工单位依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了如图1所示的设备安装双代号网络进度计划(时间单位:天),并得到了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关于归类总规则二的含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制度学派的金融创新理论的主张是()。
奥苏伯尔所提出的学习有上位学习、下位学习和()
The______erasocietyorclubaretherecordsofitsdoings,especiallyaspublishedeachyear.
WhenIneedgasformycar,Ipullintoagasstationrightaroundthecornerfrommyhouseandusemygascard.Yearsago,ful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