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公安机关发现一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因地处偏僻且天气恶劣,无法找到见证人,于是对勘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法庭审理时,辩护人以勘验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为由,申请排除勘验现场收集的物证。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公安机关发现一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因地处偏僻且天气恶劣,无法找到见证人,于是对勘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法庭审理时,辩护人以勘验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为由,申请排除勘验现场收集的物证。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21-08-02
44
问题
公安机关发现一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因地处偏僻且天气恶劣,无法找到见证人,于是对勘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法庭审理时,辩护人以勘验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为由,申请排除勘验现场收集的物证。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因违反取证程序的一般规定,应当排除
B、应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予以排除
C、不仅物证应当排除,对物证的鉴定意见等衍生证据也应排除
D、有勘验过程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已注明理由,不予排除
答案
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即物证、书证排除应当具备三个条件:(1)不符合法定程序;(2)严重影响司法公正;(3)不能补正也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本案中,辩护人申请排除勘验现场收集的尸体属于物证。A项,仅“因违反取证程序的一般规定”,没有达到排除的条件,还不需要排除物证。A项错误。
B项,如果仅仅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还不会排除,还需要违反程序,严重影响司法公正。B项错误。
C项,物证没有达到排除的条件,更谈不上排除根据物证进而获取的其他证据。C项错误。
D项,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7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本案因地处偏僻且天气恶劣,无法找到见证人,但侦查机关对勘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足以证明勘验的合法性。因此,这属于合法的勘验过程,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e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机关拟辞退以下4位公务员,其中哪些不符合《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表述?()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起诉期限不同,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应适用哪部法律的起诉期限?()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拒绝执法人员当场收缴行政处罚罚款?()
某公司的保安员张某因擅离职守造成公司财物被盗,受到公司扣除年度奖金的处罚。张某心怀不满,一晚趁值夜班之机.将公司的生产用电变压器破坏。公司发觉后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作出对张某拘留15日、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并就张某赔偿公司的损失对双方进行调解。张某可以
某县政府发布决定,外地啤酒企业不得在本地销售的啤酒,违者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该文件,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行政给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李某将王某打伤,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对李某处以5000元罚款。王某认为处罚过轻向甲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但被拒绝,王某要求甲市所属的省公安厅受理复议。遇此情形,省公安厅的下列处理方式不正确的有:()
张某与李某因某房屋所有权问题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一审判决张某胜诉,上诉期内双方均未上诉。三个月后李某死亡,其子李小某作为李某的继承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对于法院应如何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A.滴虫性阴道炎B.念珠菌性阴道炎C.老年性阴道炎D.慢性盆腔炎E.晚期宫颈癌
以下哪些为内科病人的心理特点( )。
油重均为2500kg以上的屋外油浸式变压器之间无防火墙时63kV最小防火净距为()。
已具有成品零件的大概形状特征,但是还不能直接使用的毛坯件,可按成品零件归类(除另有规定外)。()
投资主办人从事投资管理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I.诚实守信Ⅱ.勤勉尽责Ⅲ.独立客观Ⅳ.实事求是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下列各项中,不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项目是()。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对于职业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采取的政策是()。
Theideaofusingyourdishwashertocookamealhasbeenaroundsincethe80s.It’sbeenusedtocook【C1】______mainlyfish.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