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
20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
admin
2022-10-17
19
问题
20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为由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6月5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11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5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3月4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B,C,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c1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有仇,意图杀乙,某日,甲携带杀人凶器,前往乙住处,准备杀乙。途中,甲忽然肚子疼痛难忍,只得返回躺下休息。第二天因人告发被抓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
某日,黄某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偶遇平日与己不和的刘某,黄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刘某边抵挡边冲到黄某面前,拣起石块将其头部砸成轻伤,黄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从刑法理论上看,刘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情况?()
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某抓住汽车把手不放,甲为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在地,头部着地死亡。甲对朱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关于假释的适用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1993年2月,陈某、唐某先后在广东省汕头市注册成立了汕头市甲公司、汕头市乙公司,与香港丁船务有限公司相互勾结,买通部分监管码头的武警、海关官员,大肆进行走私食品、汽车、通讯器材、不锈钢板等犯罪活动。陈某参与走私108次,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5亿多元;唐某参
按照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甲犯诈骗罪,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公安机关立案以后逃避侦查,此案的追诉期限为()。
现代社会不仅需要法律这种社会规范,而且需要道德、习俗等其他社会规范。这表明()。
下列关于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阐述不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的核心问题是()
A.青紫色B.樱红色C.咖啡色D.鲜红色E.黑色动物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导致动物缺氧,可见皮肤和可视黏膜颜色为
1岁女婴,诊断为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给予铁剂治疗,其疗程为用药
修补处于高流速区的表层缺陷,为保证强度和平整度,减少砂浆干缩,可采用()。
相对于零基预算,增量预算具有如下优点()。
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专门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了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对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系统部署。李克强总理在
Youknowyouhavetoread"betweenthelines"togetthemostoutofanything.Iwanttopersuadeyoutodosomethingequallyim
下列IPv6地址5FE0:0:0:0601:BC:0:0:05D7的简化表示,错误的是()。
字长是CPU的主要性能指标之一,它表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