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下列案例中构成犯罪未遂的是( )。
下列案例中构成犯罪未遂的是( )。
admin
2020-11-28
54
问题
下列案例中构成犯罪未遂的是( )。
选项
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
B、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法处罚,没有继续开枪
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100万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法处罚,将赵某释放
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
答案
A
解析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A项中甲已经对胡某实施了诈骗行为,只是因为被胡某识破骗局而未能得逞,属于实行终了的未遂,当选。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据此可知,B项属于犯罪中止。绑架罪是行为人出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控制被害人,在行为人出于上述犯罪目的非法控制被害人的情况下,该犯罪已经成立犯罪的既遂,在此之后放弃对被害人的控制的,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但是可以在量刑上予以考虑。C项不选。丁为了出卖妇女李某而实施了绑架行为,抓住了被害人的手腕,但尚未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犯罪还没有既遂。李某声称自己有性病这一情节并不足以阻止丁的拐卖妇女罪既遂。由于本罪的法益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此罪既遂并不需要将妇女成功卖出,只要剥夺人身自由就可以达到既遂标准,所以丁的放弃仍然是自愿的。D项属于犯罪中止。故本题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bx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安专业知识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公安专业知识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行政机关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行政机关可以对在申辩中进行强行狡辩的当事人进行加重处罚。()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符合法定条件而申请公安机关颁发()等证书,或者申请公安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对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下列哪个机关管辖?()
公安民警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计算标准,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计算。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行使追偿权。关于行使追偿权的条件,正确的有()。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侦查机关可以提取其指纹,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许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随机试题
呼吸困难伴双肺哮鸣音见于
红霉素易在胃酸环境中破坏,因此同服促胃动力药多潘立酮时
某项固定资产原值155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5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则第2年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元。
【2015.重庆北碚】教师义务是指法律对教师从事教育活动的一定行为的约束。()
2008年该市高校学生在校人数最多的是哪个专业?2008年与2007年相比,在校生增长率超过25%的专业有几个?
从唐代到清末,科举考试中最常用的考试方式是()。
WorldHeartDaySundaywasWorldHeartDay.TheWorldHeartFederationanditsmembergroupsinmorethanonehundredcountri
AfterfouryearsinAmerica.hegot______.
Interpersonalcommunicationisyourinteractionwithothers.Talkingtoafriendoncampus,chattingtoa(n)【C1】______friendon
Worriedaboutprescriptiondrugs?Howtoweighyourrisk?A)WhenthepainrelieverVioxxwaswithdrawnfromtheworldwidemark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