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

admin2018-05-30  31

问题 论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

选项

答案从形式意义上讲,法律权利的一般含义是,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权利主体或享有权利人,依法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其他性质上权利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法规所承认和保护的权利。 法律义务是指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依法应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这就是说,法律或者积极地规定或承认人们必须这样行为,或者消极地规定或承认人们不应这样行为。对承担义务者来说,前一种情况是作为的义务,后一种情况是不作为的义务。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一对表征关系和状态的范畴,是法学范畴体系中最基本的范畴。义务是权利的关联词或对应词,两者相辅相成,有权利即有义务,有义务即有权利,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二者互为目的,互为手段。从本质上看,权利是指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它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权利的实现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它反映着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独立自主和相互协作的关系和状态。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也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同时,人又是社会发展所要保护和实现的目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生产关系、精神关系、政治关系。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有生存的需求,有满足自己基本利益和需求的愿望,人的生活需求既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动机,也是权利概念存在的前提。但是,由于社会分工和利益资源的制约,每个人自身利益的实现和满足又离不开他人的协作和帮助,每个人必须为社会承担一定的责任,这就构成了义务概念存在的客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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