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产开发商甲与建筑施工企业乙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工程完成时,甲与乙按6:4比例分配房屋。房屋建成后,甲以工程逾期完工构成违约为由起诉乙.要求乙支付违约金300万元。乙反诉甲,理由是;甲拖延办理有关开工手续及工程款拨付,构成违约

admin2014-02-26  43

问题 (2012年)房产开发商甲与建筑施工企业乙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工程完成时,甲与乙按6:4比例分配房屋。房屋建成后,甲以工程逾期完工构成违约为由起诉乙.要求乙支付违约金300万元。乙反诉甲,理由是;甲拖延办理有关开工手续及工程款拨付,构成违约,要求甲承担违约金400万元。案件起诉后,丙以其与乙有房屋买卖合同为由,要求甲、乙为其办理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法院受理后,认定以下事实:(1)甲、乙合同订立后,双方先施工后办理了有关开工手续,开工1个月后才办理完所有建筑施工手续。(2)合同约定,双方有权各自对外出售作为分配比例额度内的房屋,乙以甲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甲、乙在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了各自分配额度内的全部房屋。本案至起诉时,购房人的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均未办理。
甲、乙在履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的行为。关于甲、乙行为的性质和有关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行为违法,甲、乙都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B、行为违法,法院应当判决甲、乙承担民事责任
C、甲、乙各自承担对外售房的责任
D、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E、合同无效,建筑应当拆除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行为的责任。《建筑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由此可知,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甲、乙都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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