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6年6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00元;支付包装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00元;

admin2017-10-20  24

问题 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6年6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00元;支付包装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00元;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元。
(2)销售袋装食品取得含税价款702000元,另收取合同违约金58500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饮料,含税总价款117000元,合同约定分3个月收取货款,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6800元。
(4)赠送给儿童福利院瓶装乳制品,该批乳制品生产成本2340元,同类乳制品含税价款3510元。
已知,甲食品厂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甲食品厂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选项

答案甲食品厂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6000+8500+1200=3570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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