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行政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对象有( )。

admin2009-09-27  34

问题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行政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对象有(    )。

选项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B、从事非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C、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D、所有应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答案A

解析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故选项A表述正确。考生须注意,并非所有的应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都是从事生产、经营的。比如偶然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获取偶然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显然没有从事生产、经营,对这种人就不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可在一定条件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题目所问为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对象,故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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