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

admin2019-09-19  33

问题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UU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