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国税局对某建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其违法使用发票。2008年3月6日,县国税局向建材公司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建材公司随后进行了陈述和申辩。2008年3月15日,县国税局对建材公司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并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admin2013-03-06  74

问题 某县国税局对某建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其违法使用发票。2008年3月6日,县国税局向建材公司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建材公司随后进行了陈述和申辩。2008年3月15日,县国税局对建材公司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并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建材公司认为,公司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后,县国税局不进行复核,拒绝听取陈述和申辩意见,处罚决定违法。于是,建材公司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决定。
若县国税局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则根据行政法理论,该行为属于(    )。

选项 A、要式行政行为
B、损益行政行为
C、行政终局裁决行为
D、行政强制行为
E、负担行政行为

答案A,B,E

解析 (1)选项A:行政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此,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属于要式行政行为。(2)选项BE:“罚款”显然属于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属于损益行政行为(又称负担行政行为或不利行政行为、侵益行政行为)。(3)选项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县国税局的罚款决定不属于行政终局裁决行为。(4)选项D:当场处罚只是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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