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于2001年4月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退休。在2003年5月,他不得做下列哪些行为?

admin2009-01-19  34

问题 李法官于2001年4月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退休。在2003年5月,他不得做下列哪些行为?

选项 A、以律师身份担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B、以法定代理人身份担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C、以律师身份担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D、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参加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

答案4

解析 作为法定代理人身份参与案件,不受任职回避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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