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进入舜林公司任出纳,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期限从2017年7月1日起,到2017年6月30日止。在入职时,公司要求张敏缴纳5000元保证金,并与张敏约定,入职两年内不得生育,一旦生育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公

admin2021-12-07  25

问题 2015年7月进入舜林公司任出纳,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期限从2017年7月1日起,到2017年6月30日止。在入职时,公司要求张敏缴纳5000元保证金,并与张敏约定,入职两年内不得生育,一旦生育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公司将该项约定写入劳动合同的附件。2017年3月,张敏怀孕,公司以张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张敏解除了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情景,回答以下问题:
张敏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履行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下进行分析。

选项

答案张敏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步骤进行: ①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对劳动合同相关事项进行修订。 ②协商不成的话,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调整不成的话,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审定仲裁。 ④仲裁不合理的话,张敏可向法院诉讼。 如果张敏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要求如下: a.要求公司收回与张敏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 b.要求公司退还5000元保证金。 c.要求修改劳动合同,将两年内不能生育、生育后扣除保证金等条款删除。 如果张敏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如下: a.要求公司退还5000元保证金。 b.要求公司根据工作年限、生育等情况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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