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刘某二人共同承担一项装修工程,共获得装修劳务报酬6000元,因张某工作时间长于刘某,二人协商张某分得3800元,刘某分得2200元,则二人分别应纳个人所得额为( )。

admin2009-02-15  52

问题 张某和刘某二人共同承担一项装修工程,共获得装修劳务报酬6000元,因张某工作时间长于刘某,二人协商张某分得3800元,刘某分得2200元,则二人分别应纳个人所得额为(    )。

选项 A、659元和381元
B、608元和352元
C、600元和280元
D、624元和306元

答案C

解析 劳动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800-800)×20%=600(元)刘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200-800)×20%=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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