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真凶出现并供述了杀人的全过程,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2019-11-04  36

问题 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真凶出现并供述了杀人的全过程,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本案若由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B、本案审判监督程序应该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
C、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再审该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D、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该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的审理。《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所以AB选项正确。另外,依据再审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下列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本题属于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所以C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所以D选项错误,错在“应当”上,应该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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