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企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dmin2019-08-29  28

问题 关于合伙企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C、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D、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两个以上合伙人

答案C

解析 A项,《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故正确,排除;B项,《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故正确,排除;C项,《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错误,当选;D项,《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故正确,排除。因此,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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