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
admin
2012-12-10
28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13题)
选项
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B、《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
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
B
解析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可知,本题中,甲乙公司签订的并购协议中赋予了乙公司单方解除协议的条件,即甲公司在股权过户后未支付收购款时,乙公司可以解除协议,事后,甲公司分文未付,乙公司解除协议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其次,根据《合同法》第96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可知,乙公司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公司发出解除通知,本题中,乙公司先后发出了一份《通知》和《通报》,但从《通知》的内容来看,乙公司并未明确告知甲公司自己行使其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而仅是表示“建议”双方终止协议,由甲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者提出解决方案,因此《通知》不具有《合同法》上解除合同的通知效力。而从《通报》的内容来看,乙公司明确告知甲公司单方终止协议,要求甲公司依约支付违约金,因此《通报》符合《合同法》上解除合同的通知效力,应当自送达甲公司后,合同解除,据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是正确的。而且,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如果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C项错误。最后,根据《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可知,乙公司在解除协议后,如果有损失的,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双方有违约金条款的,解除合同不影响违约金条款的效力,甲公司应当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据此,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A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县原有A、B、C、D、E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A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工商局将B、C
赵、钱、孙、李4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赵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3人同意,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李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
案情:2012年5月。华胜实业有限公司与王亮、姚谦、董珠、马武四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企业,名为万宝华泰。在万宝华泰筹建阶段,华胜公司董事长雷生被指定为设立负责人,全面负责设立事务,王亮、姚谦协助雷声进行企业的设立工作。2012年6月5日,万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享有40%的份额,乙享有35%的份额,丙享有25%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由丁承租,承租期限为5年。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请回答下列问题:假设在丁承租期间。丁擅自转租该房于庚,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享有40%的份额,乙享有35%的份额,丙享有25%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由丁承租,承租期限为5年。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请回答下列问题:假设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丁不主张购买,乙、丙均主张购买,且所出条件相同。甲应转让给
《江城晚报》记者张某在某报上发表一篇评论性文章,文中谈道:“江城文坛中,有的作家剽窃别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出版,有的作家昧着良心沦为有钱人的‘枪手’,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都有待大幅度地提高。”该报在江城所辖的甲、乙、丙、丁四个区发行。该市的作家陈某和李某认
2010年3月,甲、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甲将其房屋租给乙使用,租期为3年,租金每年4万元。3年之后,乙仍然居住在该房屋之中,而甲也没有表示反对。2013年8月,经甲许可,乙与丙达成口头协议,将房屋转租给丙,租期为2年,租金每年6万元。丙与妻子搬进了房屋
案情:甲市乙区政府为了进行旧城改造,发布了《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公告》,对所划定的区域内的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补偿。乙区政府与乙区管委会签订《征收补偿授权协议书》,授权乙区管委会以乙区政府的名义实施征收补偿事务。乙区管委会设立了征收事务所,由征收事务所负责征收的具
案情:西上市东河区的甲公司有股东自然人A和B,公司名下在南下市北山区有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正在准备拆迁。东下市西河区的乙公司是北上市南海区明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A和B以个人的名义找到乙公司,与乙公司协商,A和B以该地块的使用权
从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出发阐述民法是逻辑严谨的体系。[首师大2010年研]
随机试题
初产妇,40周妊娠临产,宫口开全约2小时,处理错误的是
关于固定阳极X线管阳极的构成,正确的是
肌肉收缩的初长度取决于
故意侵占他人财物的侵权行为属于( )。
一手个人住房交易时,在借款人购买的房屋没有办好抵押登记之前,由()提供阶段性或全程担保。
2006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某产品以17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款项已收存银行。该产品成本为14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经营租赁合同,将该产品租回用于企业管理部门;租赁期开始日为2007年1月1日,租期为3
为了维护政令一致,凡下行公文:
如果在华佗去世后不久,曹操还想寻找一位名医为自己治病,他可以找下列哪一位?
设其中f,g,φ在其定义域内均可微,求.
A、Shefoundherfirstjobworkingwithacomputer.B、Shelostherjobowingtotheuseofcomputers.C、Shewaselectric-shock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