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0年3月15日,甲与乙达成买卖协议,约定甲向乙出售孤本线装古书一套(该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价款15万元,双方应于同年8月9日同时履行。2010年5月30日,甲在搬家过程中不慎将该套书的中卷本丢失。甲第二天在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归还此书者可得酬金5
2010年3月15日,甲与乙达成买卖协议,约定甲向乙出售孤本线装古书一套(该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价款15万元,双方应于同年8月9日同时履行。2010年5月30日,甲在搬家过程中不慎将该套书的中卷本丢失。甲第二天在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归还此书者可得酬金5
admin
2019-05-29
39
问题
2010年3月15日,甲与乙达成买卖协议,约定甲向乙出售孤本线装古书一套(该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价款15万元,双方应于同年8月9日同时履行。2010年5月30日,甲在搬家过程中不慎将该套书的中卷本丢失。甲第二天在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归还此书者可得酬金5000元。丙拾得此书后看到该寻物启事,于6月6日找到甲欲归还此书,同时要求甲给付酬金。因甲不愿支付酬金,二人产生争执,丙遂将书带回家。2010年8月9日,甲向乙提出,因自己与丙之间的纠纷未解决,无法交付整套书籍,故主张解除合同。乙不同意。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2013年一专一第60题)
甲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选项
答案
无权。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释权和法定解除权。本题中没有约定解除权,法定解除权是在法定情形下赋予非违约方的权利,本题中,甲不能履约,属于违约方,不可能享有解除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A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3年4月7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甲从乙处购买二手轿车一辆。甲支付价款后,乙将汽车交付,约定十日后办理过户手续。2013年4月10日,甲的朋友丙向甲借用汽车,甲明知丙没有驾驶证,但是由于朋友情面不好反对,同意丙将汽车开走。丙开车行至一个十字路口时,与
2010年3月1日,甲公司为购买原材料,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5年,以自有的工厂大院以及已建好的1号厂房作抵押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2012年5月9日甲公司在院内1号厂房旁边盖起2号厂房,并将2号厂房抵押给丙金融公司,但没有办理登记。2013年4月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2015年3月1日,甲、乙、丙成立普通合伙企业,2016年2月4日,甲退伙,此时合伙企业对外负有债务10万元。对于该债务()
试论单位犯罪的要件及处罚。
试论减刑的条件。
甲想杀死仇人乙,但是怕打不过乙,于是找到朋友丙,对丙说最近乙太猖狂,要去教训教训乙,把乙打一顿,邀请丙一起去。丙出于朋友义气,同意和甲一起去教训乙。但是找到乙后,甲以杀人的故意拿刀刺向乙,丙以伤害的故意殴打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某演员甲被爆交往新的女友,网友“人肉”搜索出甲交往对象乙的所有个人信息,并发布到网上,对乙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网友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甲需要到外地出差,其宠物猫无人照顾。甲打电话给朋友乙,拜托乙照顾宠物猫,乙答应。一天后,甲将宠物猫交给乙。宠物猫是血统纯正的名猫,价值1万元。乙在照顾宠物猫的过程中,发现名猫特别难养,照顾起来特别消耗精力,于是未经甲同意将宠物猫以1.1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
(2010年真题)下列行为中,侵犯专利权的有
随机试题
关于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
融资决策阶段是否采用项目融资,取决于投资者()。
期权合约中唯一的变量是()。
合同必须具备的首要条款是()。
当代国际关系错综复杂,我们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应该()。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必须要坚持的方针是()。
Arecentreportonpopulationtrendconductedbythethink【1】oftheWorldwatchInstituteidentifiessignsofslowinggrowthin
建州三卫
InternationalHeraldTribun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