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王超(女)与刘东(已去世)于1982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王超有一子,5岁,后取名王虎;刘东有二女,分别为8岁、6岁,取名刘玉、刘月。王超自老伴于8年前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市河东区。2001年3月,王超分别打电话,要求刘玉、刘月、王虎每人付给她赡养费
案情:王超(女)与刘东(已去世)于1982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王超有一子,5岁,后取名王虎;刘东有二女,分别为8岁、6岁,取名刘玉、刘月。王超自老伴于8年前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市河东区。2001年3月,王超分别打电话,要求刘玉、刘月、王虎每人付给她赡养费
admin
2014-04-02
29
问题
案情:王超(女)与刘东(已去世)于1982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王超有一子,5岁,后取名王虎;刘东有二女,分别为8岁、6岁,取名刘玉、刘月。王超自老伴于8年前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市河东区。2001年3月,王超分别打电话,要求刘玉、刘月、王虎每人付给她赡养费85元。但刘玉、刘月对其继母的要求置之不理。王虎有心支付,但惧怕其妻刘晓琴,因此也未作答复。 2002年1月,王超老人在伤心无奈的情况下,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三个子女支付赡养费。现刘玉住在河西区,刘月住在河南区,而王虎则随其妻在外地工作多年,刚借调至河北区某机关工作一年,但户口尚未到本地。
问题:
选项
答案
可以向河东区、河西区、河南区、河北区人民法院起诉。依照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本案中,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河南区人民法院以及王虎经常住所地的河北区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但这几个法院对年迈老人来说,打官司极为不便。依据有关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河东区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因此,王超可以向河东区、河西区、河南区、河北区人民法院起诉。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8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该企业2001年与2000年相比较()。从销售净利率和所有者权益报酬率分析()。
该企业2001年与2000年相比较()。该企业2001年销售净利率为()。
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下列各项中,可能直接影响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措施有()。
资金的短期循环是指现金变为非现金资产,然后又回到现金,所需时间不超过()的流转过程
在企业制定经营战略过程中,首先面临的便是()问题
“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种行为所造成的风险常常出现在()中。
企业组织机构调整前管理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是()。根据有关部门综合各方面的信息,你认为目前企业应采取什么样的营销策略()。
王大成的行为违反了()。从案例分析得知,小到公司,大到国家要处理好哪两方面的关系()。
赵某于2008年3月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了口头协议。2008年5月的一天,赵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经医院治疗康复后,赵某要求公司认定工伤,支付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赵某于是以公司为被申请人
随机试题
下列当代作家中,著有散文集《文化苦旅》的是()
T2加权像病变比肝脏信号低的疾病是
下列哪种病变引起的胸痛常沿一侧肋间神经分布
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应在( )中予以明确和说明。
审计的独立性表现在()。
2014年下半年全国租赁贸易进出口总额约为多少亿美元?
A、 B、 C、 A询问未来时间的when疑问句→回答“不知道”
Accordingtoagrowingnumberofexperts,itisalreadytechnically_____toconstructapioneeringspacecolony,poweredbysolar
WaterforLifeWaterisessentialforlife.Yetmanymillionsofpeoplearoundtheworldfaceawater【C1】______(short).Man
【S1】【S8】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