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条件的是( )。

admin2014-06-12  28

问题 下列不属于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条件的是(  )。

选项 A、自有资金可以少于人民币2亿元,但不应低于1亿元
B、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C、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需的场所和设施
D、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答案A

解析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其自有资金必须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B,C,D三项内容都属于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条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7t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