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系陈风之子,拥有多个企业,但因自幼与父亲关系不好,因此不愿向父亲支付赡养费。陈风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儿子陈亮支付赡养费,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亮每月向陈风支付1000元赡养费,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2年后,陈风因经常生病,认为1000元难以

admin2014-04-28  44

问题 陈亮系陈风之子,拥有多个企业,但因自幼与父亲关系不好,因此不愿向父亲支付赡养费。陈风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儿子陈亮支付赡养费,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亮每月向陈风支付1000元赡养费,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2年后,陈风因经常生病,认为1000元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又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对陈风的这一诉讼请求,甲区人民法院从程序上如何处理?

选项 A、作为新案件,予以受理
B、按申请再审处理
C、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子以受理
D、不予以受理,并告知陈风应与陈亮协商解决

答案1

解析 《民诉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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