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胁迫”的是( )。
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胁迫”的是( )。
admin
2023-02-22
7
问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胁迫”的是( )。
选项
A、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
B、甲说,如不将杜高犬卖给他,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犯罪
C、甲说,如不购买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
D、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 慰问金
答案
A,B,C
解析
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向对方或其亲属预告危害,使其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这种恐惧心理而作出的违背其真实意思的行为。胁迫的构成需以不法性为前提,胁迫的不法性,主要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手段不法;二是目的不法;三是手段与目的的关联不法,即手段与目的本身虽属合法,但二者的结合可能构成不法。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为以检举犯罪相要挟的情形。理论上,如果当事人举报的犯罪与所欲达到的目的之间存在直接关联时,胁迫具有合法性。只要检举胁迫旨在达到的目的与犯罪行为没有任何关系时,则胁迫具有不法性。A项表述中,甲揭发乙犯罪的手段虽为合法,但与目的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构成胁迫,选A项。B项表述中,甲的胁迫手段与目的并无关联,即使乙未犯罪也不影响构成胁迫,选B项。C项表述中,甲揭发他人隐私的胁迫手段为不法,构成胁迫,选C项。D项表述中,甲举报醉酒驾车的犯罪行为是为了救济其在犯罪行为中受到的损害,手段、目的均为合法,且二者之间有直接关联,不构成胁迫,不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4w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21年2月10日,我国“()”科考船搭载“深海勇士号”载人潜水器返回三亚港。本航次采集到了丰富的深海生物、沉积物和水体样品。同时,首次开展了“深海勇士号”与“鹿岭号”可移动多位点潜水器联合作业。
王某因借了高利贷无力偿还,而遇到债主的追杀。王某情急之下,从二楼跳下,却不小心误伤了从楼下经过的小男孩。则王某的行为属于()。
某派出所民警甲在办理乙故意伤害丙案时,主动向丙的家属表示“不给点好处怎么帮你办案”,并要求其宴请派出所相关领导吃饭。丙的家属遂给甲送了一个5000元红包。甲的行为构成()。
下列选项中,最接近垄断竞争市场的是()。
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给予资金补助,按照“提品质”的原则,重点支持完善类改造内容。()
下列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的是()。
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内容。下列关于遗产管理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甲因经商需要,于一年前向朋友乙借款10万元,按照和乙约定的时间,甲携带10万元现金前往乙家还款,但因乙忘却此事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路经闹市,现金被歹徒抢夺,不知所踪。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这是清代阮元《吴兴杂诗》中的名句,这句诗启示我们要学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指出,到2035年,形成“()”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体系。①规模结构合理②设施品质优良③管理体制创新④运输服务优质⑤治理规范有效
随机试题
A、气能生血B、气能行血C、气能摄血D、血能生气E、血能载气治疗大出血时加用补气药的机制是
在下列患者中,护士在书写交班报告时首先应写()。
某案,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需要向某个证人,了解情况,那么检察机关可以在下列哪些地点对证人进行询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当建设占用()时,需征收耕地占用税。
股东投入企业的资金超过注册资金的部分,通常以()形式记账。
四合院的大门分为屋宇式大门和墙垣式大门,下列大门中属于屋宇式大门的是()
已知学生的记录由学号和学习成绩构成,N名学生的数据已存入结构体数组a中。请编写函数fun,函数的功能是:找出成绩最高的学生记录,通过形参指针传回主函数(规定只有一个最高分)。已给出函数的首部,请完成该函数。注意:部分源程序存在文件PROG1.C中
下列关于窗体和报表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What’sthemainideaofparagraph1?WhatnewideasarebeingtriedtohelpGhanaianwomen?
A、Therehasbeendefiniteprogressinemployment.B、Theyhaveenteredpreciouslymaledominatedoccupations.C、Theiremploym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