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普通法系的主要特点。

admin2021-01-18  18

问题 试论普通法系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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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判例法法系、海洋法系,是指以中世纪至今的英国普通法为基础的,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所形成的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法律的总称。其特征为: (1)在法律的历史渊源上,英美法系起源于中世纪之英格兰,主要来源于盎格鲁—撒克逊习惯法与诺曼底封建法的融合,随着大英帝国的扩张,传播到世界各地,如今主要在英联邦国家流行。 (2)在法律渊源方面,判例法是重要的法律形式。以普通法为基础,判例法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遵循先例”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但从19世纪到现在,制定法也不断增加,但是制定法仍然受判例法解释的制约。 除了判例法之外,英美法系国家还有一定数量的制定法,同时,还有一些法典。如美国的《统一商法典》、美国宪法等。但和大陆法系比较起来,它的制定法和法典还是很少的,而且对法律制度的影响远没有判例法大。 (3)在法律的分类方面,英美法系没有严格的部门法概念,即没有系统性、逻辑性很强的法律分类,法律分类比较偏重实用。在英美法系内部存在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分类方法。 (4)在司法审判原则上“遵循先例”,允许“法官造法”,以个案判例的形式表现出法律规范。作为判例的先例对其后的案件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为日后法官审判的基本原则。 (5)英美法系注重程序法,其司法审判采取归纳法的推理方式。在法律的思维方式和运作方式上,英美法系运用的是区别技术。这一方法的模式为: ①运用归纳方法对前例中的法律事实进行归纳; ②运用归纳方法对待判案例的法律事实进行归纳; ③将两个案例中的法律事实划分为实质性事实和非实质性事实; ④运用比较的方法分析两个案例中的实质性事实是否相同或相似; ⑤找出前例中所包含的规则或原则; ⑥如果两个案例中的实质性要件相同或相似,则根据遵循先例的原则,前例中包含的规则或原则可以适用于待判案例。 (6)在法律体系的特征上,英美法是判例之法,而非制定之法,法官在地方习惯法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形成一套适用于整个社会的法律体系,具有适应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在审判时,采用的是对抗制诉讼模式。更注重采取当事人进行主义和陪审团制度。下级法庭必须遵从上级法庭以往的判例,同级的法官判例没有必然约束力,但一般会互相参考。 (7)在法学教育方面,英美法系主要是美国将法学教育定位于职业教育,学生入学前已取得一个学士学位,教学方法是判例教学法,重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8)在法律职业方面,职业流动性大。法官尤其是联邦法院的法官一般都是来自律师,而且律师在政治上非常活跃。法官和律师的社会地位也比大陆法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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