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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真题)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07年10月10日以自有的2号厂房作抵押向A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于10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年10月30日,甲公司又以自己的专利权作质押与B银行签订了100万元的借款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但未办理质
(2008年真题)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07年10月10日以自有的2号厂房作抵押向A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于10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年10月30日,甲公司又以自己的专利权作质押与B银行签订了100万元的借款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但未办理质
admin
2018-05-10
21
问题
(2008年真题)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07年10月10日以自有的2号厂房作抵押向A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于10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年10月30日,甲公司又以自己的专利权作质押与B银行签订了100万元的借款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但未办理质押登记。2008年1月7日,甲公司的2号厂房因意外事件被烧毁,保险公司为此赔付甲公司保险金260万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A银行对保险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260万元保险金是否享有权利?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A银行对保险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260万元保险金享有权利。原因在于,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即在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二节中的抵押权的设立、第三节中的权利质权、第一节中的担保物权的特征。本题难度相对较低,但知识点十分重要。考生务必掌握抵押权的设立条件(登记生效主义、登记对抗主义)、质权的设立条件、担保物权的特征。这些知识点是担保物权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即使不以大题的形式出现,也会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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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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