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摩托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度实现会计利润600万元,部分财务资料如下: (1)销售摩托车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5950万元,同时收取优质费58.5万元,与销售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为3501万元;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

admin2017-10-30  39

问题 某摩托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度实现会计利润600万元,部分财务资料如下:
(1)销售摩托车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5950万元,同时收取优质费58.5万元,与销售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为3501万元;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
(2)发生财务费用125万元,其中:支付银行借款利息54万元,支付因向某商场(非关联企业)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全年利息71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14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750万元,业务宣传费186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3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5万元。
(5)发生营业外支出91万元,其中:通过当地市政府捐赠85万元,用于该市所属某边远山区饮用水工程建设;当年因拖欠应缴税款,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6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1%。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有关该摩托车厂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捐赠支出,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B、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万元
C、税收滞纳金6万元,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D、税收滞纳金6万元,可以据实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B: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5—600×12%=13(万元);(2)选项CD: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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