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误将黄色染料当硫磺,制造了“炸弹”,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年一专一第19题)
甲误将黄色染料当硫磺,制造了“炸弹”,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年一专一第19题)
admin
2019-05-29
22
问题
甲误将黄色染料当硫磺,制造了“炸弹”,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年一专一第19题)
选项
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爆炸罪(未遂)
D、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遂)
答案
C
解析
如果该“炸弹”是真的炸弹,即使投入到刘某家中,该炸弹在爆炸时也会伤及刘某家周边的人身和财物的,即会危及公共安全。因此,甲的行为成立爆炸罪(未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z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打算抢银行,请乙帮他开车,并许诺事成之后一人一半。乙假意答应后,去公安机关告发了甲,甲的行为属于()
下列情形中属于诈骗罪(不考虑数额)的是()
下列犯罪属于行为犯的是()
下列选项中哪些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的渊源的有()
《民法总则》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请从概念、构成要件、效力的角度对上述法条进行分析。
根据犯罪未遂行为的特征和犯罪未遂的原因,犯罪未遂可分为()
甲的电脑年代久远,各项功能都不太完善,因此甲想更换一台最新配置的电脑。乙听说此事后,请求甲将老电脑赠与自己,甲答应,并约定购买新电脑后就将老电脑交付给乙。丙听乙诉说此事后,也想要老电脑,于是找到甲,对甲表示愿意以500元的价格购买老电脑。甲当即表示同意并于
随机试题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定义,下列不构成虐待罪的是()。
不属于肠系膜上动脉的分支是
在下列诗句中,使用了“赋”的表现手法的是()
患者,男性,30岁,发作性血压增高,最高达200/120mmHg,伴头痛,面色苍白,出汗,心动过速,持续30分钟,平时血压正常初步诊断是
当Word系统处于“改写”状态时,输入字符将取代插入点处的原有字符。 (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在下列指标中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是()。(上海财经大学2012真题)
Winmail快速设置向导中创建新用户时,不需要输入的信息是()。
(1)Untiltheendofthe18thcentury,itwasmenwholavishedattentionontheirfeet.LouisXIVworehighheeledmulestoshow
WhichofthefollowingsentencesindicatesPERMISS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