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回国携带应申报物品未向海关申报,海关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走私,对其作出没收物品,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海关的上述处罚是否正确?

admin2009-03-12  15

问题 王某回国携带应申报物品未向海关申报,海关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走私,对其作出没收物品,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海关的上述处罚是否正确?

选项 A、是错误的,只能实施没收物品的处罚
B、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1000元的处罚
C、是错误的,只能在没收与罚款中选择一种实施处罚
D、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答案D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此,海关处罚并未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针对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处罚。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具体有两层意思:一是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不能依据同一个法律规范再次作出处罚;二是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同一类的处罚。
(2)行政处罚与刑法都是国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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