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并于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对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

admin2020-12-21  31

问题 2016年10月,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并于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对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

选项 A、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B、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C、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D、记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答案D

解析 2013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已经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对应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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