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况不符合法律关于期间的规定?( )

admin2009-05-12  37

问题 下列哪些情况不符合法律关于期间的规定?(   )

选项 A、被告张某收到一审判决书后第15日到法院递交上诉状,但恰逢周日,法院不上班,张某等到下周周一向法院递交
B、刘某向法院起诉,5月6日收到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书,5月14日他寄出上诉状,法院在5月17日收到信件
C、黄某9月21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认为起诉状欠缺内容要求其补正,9月23日黄某补正后又向法院递交,9月30日法院立案
D、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未能在15日内递交上诉状,在障碍消除后第4天,当事人直接向法院递交上诉状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法第75条规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A选项中张某递交上诉状的当天恰是期间届满之日。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B选项中刘某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邮寄出上诉状,即使法院距离刘某收到裁定书超过10日才收到该信件,仍不算过期。因此,A、B选项都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80条的规定,因起诉状内容欠缺令原告补正的,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基层人民法院转交有关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因此,法院只要在收到补正后的起诉状次日起7日内立案或者裁定不予立案,就符合法律规定。因此C选项正确。民诉法第76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当事人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不是直接递交上诉状,而是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则由法院决定。故D选项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wn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