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税前扣除。2010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0。甲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1)2010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00万元,坏账准备的余额为100万元。 (2)2011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00万元,本年计提坏账准

admin2014-04-02  26

问题 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税前扣除。2010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0。甲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1)2010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00万元,坏账准备的余额为100万元。
(2)2011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00万元,本年计提坏账准备1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2010年的处理,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余额为1000万元
B、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25万元
C、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为25万元
D、递延所得税费用为25万元

答案D

解析 资产的账面价值700万元<计税基础800万元,其差额为100万元,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及发生额=100×25%=25(万元)。递延所得税收益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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