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17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分析该法条并举例说明。[北大2011年研改编] 本案五被告是否

admin2022-09-19  35

问题 《民法典》第117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分析该法条并举例说明。[北大2011年研改编]
本案五被告是否成立共同侵权?

选项

答案本案五被告不成立共同侵权。依《民法典》规定,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复数性、行为的关联性、结果的单一性、共同的过错。本案五被告尤其是棺材主和张某,对于兰某因受惊吓而跳车的行为根本没有事先的共同预见可能和预见义务,五人之间没有意思联络,也没有共同的过失,各行为之间也无关联性,所以不成立共同侵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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