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1—卷二—32,单)
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1—卷二—32,单)
admin
2014-02-25
38
问题
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1—卷二—32,单)
选项
A、指派一名陪审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B、指派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C、指派一名陪审员并指定原合议庭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D、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答案
D
解析
本案因为审判长突发疾病无法继续参加诉讼,应由始终在场的候补法官、候补陪审员替换。但是题干中交代需要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因此需要重新审判。因此,直接排除选项B、C。
选项A、D考查的主要是合议庭的组成问题。合议庭,又称合议制,是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审判集体,对具体案件进行审判的制度。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院长或庭长参加案件审判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院长、庭长不在,就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如果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的,助理审判员也可以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但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提出并经审判委员会通过。综上,选项D是正确答案,选项A错在不能指定陪审员担任审判长。本题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s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如果有被告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拘传。人民法院依法拘传被告人下列做法哪些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备条件是:
以下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具体叙述当中,不正确的做法是哪些?()
某甲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但其自称是“令狐冲”,始终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公安机关采取的下列做法哪些是错误的?()
关于挂失止付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以下案件中,哪些不构成侵占罪?
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的西瓜踩碎三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60元。丁的三个西瓜价值16元。对丙、丁损失应由谁赔偿?
县烟草专卖局发现刘某销售某品牌外国香烟,执法人员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因刘某拒绝签名,随行电视台记者张某作为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该局当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15条外国香烟。刘某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县烟草专卖局向法院提交了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经省高院核准。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章某未犯新罪。两年期满后的第二天,高级法院尚未裁定减刑,章某因与同监另一犯人崔某发生矛盾,将崔某脾打裂,构成重伤。该高级人民法院对章某应当如何处
随机试题
在癫痫的保健指导中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性寒,归肺经.功能止血的药物是()
A.延髓中部病变B.内囊损害C.皮质损害D.脊髓半侧损害E.末梢神经损害分离性感觉障碍
下列属于儒家思想代表人物的是()。
1,6,16,31,()。
“已知天定三分鼎,犹竭人谋六出师”描写的是哪个历史人物?_______。
西气东输、西电东送
「申し訳ない。私の不注意で」「どうぞ、お気にしないでください」
ReadthearticlebelowaboutanewserviceofferedbyanairlinecalledFleetair.Aresentences16-22ontheoppositepage’Ri
A、Fourtofivehours.B、Twotofourhours.C、Morethansixhours.D、Onlythreehours.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