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丙公司以其所有的办公大楼设定抵押,丁公司则作为保证人在合同上签章。借款期限届满后,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乙银行于2012年3月1日向甲公司发出催款函,要求

admin2013-03-24  32

问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丙公司以其所有的办公大楼设定抵押,丁公司则作为保证人在合同上签章。借款期限届满后,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乙银行于2012年3月1日向甲公司发出催款函,要求其偿还贷款本息无果,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2年3月15日,主管税务机关查实甲公司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偷税30万元,遂对甲公司作出追缴少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罚款100万元的处罚决定。2012年4月1日,甲公司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收到甲公司职工王某的举报,声称甲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时强行收取200元的工作服押金。经劳动行政部门调查,情况属实。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与借款合同有关的当事人中,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A,B

解析 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丙公司、丁公司)、证人和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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