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法官的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2013年卷一84题,多选)
法官的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2013年卷一84题,多选)
admin
2018-03-24
35
问题
法官的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2013年卷一84题,多选)
选项
A、民庭段法官加班加点,春节前及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B、刑庭范法官拒绝承办案件辩护律师的宴请
C、立案庭刘法官将收案材料细化分类整理,方便群众查询
D、执行庭肖法官多方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成功执行赡养费支付判决
答案
A,C,D
解析
执法为民就是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充分关注民情,着力改善民生,切实保障民权,努力扩大和发展民主。A、C、D项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公平的朴素含义是公允持平、不偏不倚、办事公道、利益均衡;正义则意味着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是否清楚、道义分明。B项体现了公平正义的要求,故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r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秦代的“不直”、“纵囚”、“失刑”犯罪所属罪名类型是:()。
对于刑事案件,()首先规定了以检察官公诉为主的起诉原则。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也是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20题,单选)
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20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
赵某与陈女订婚,付其5000元彩礼,赵母另付其1000元“见面礼”。双方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约,赵某诉请陈女返还该6000元费用。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现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不违反法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
公民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62题)
范某参加单位委托某拓展训练中心组织的拔河赛时,由于比赛用绳断裂导致范某骨折致残。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法院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
甲、乙、丙、丁四人是某区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在小区召开的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上,由于意见分歧,四人发生争执,经旁人劝阻无效,甲、乙将丙、丁二人打成轻伤。事后,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并通知另一被害
甲因走私武器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关于数罪并罚下,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刑法》规定?()(2012年
随机试题
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__________。
阳白穴应用何种进针法
施行胸腔手术,从胸腔引流管内每小时引流出血流超过多少就提示有内出血
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投资基金被称为()。
证券投资者是买卖证券的主体,他们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货币互换交易与利率互换交易的区别是()。
问题解决
手机的无线充电技术日趋成熟,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下列关于无线充电技术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世界上公认的第一台电子计算机诞生的年份是()。
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目前,国际形势正处于深刻变化之中。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总体和平的国际环境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并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前所未有地提高了人类认识、把握宏观和微观世界的能力,展现了新的发展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