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6年8月8日,玄武公司向朱雀公司订购一辆小型客用汽车。2016年8月28日,玄武公司按照当地政策取得本市小客车更新指标,有效期至2017年2月28日。2016年底,朱雀公司依约向玄武公司交付了该小客车,但未同时交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合格证等有关单证
2016年8月8日,玄武公司向朱雀公司订购一辆小型客用汽车。2016年8月28日,玄武公司按照当地政策取得本市小客车更新指标,有效期至2017年2月28日。2016年底,朱雀公司依约向玄武公司交付了该小客车,但未同时交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合格证等有关单证
admin
2022-04-10
29
问题
2016年8月8日,玄武公司向朱雀公司订购一辆小型客用汽车。2016年8月28日,玄武公司按照当地政策取得本市小客车更新指标,有效期至2017年2月28日。2016年底,朱雀公司依约向玄武公司交付了该小客车,但未同时交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合格证等有关单证资料,致使玄武公司无法办理车辆所有权登记和牌照。关于上述购车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玄武公司已取得该小客车的所有权
B、玄武公司有权要求朱雀公司交付有关单证资料
C、如朱雀公司一直拒绝交付有关单证资料,玄武公司可主张购车合同解除
D、朱雀公司未交付有关单证资料,属于从给付义务的违反,玄武公司可主张违约责任,但不得主张合同解除
答案
A,B,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o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44题)
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40题)
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44题)
甲市L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位于丙市的仲裁委员会(丙市仅有一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大亿公司迟迟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叶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大亿公司以仲裁机构约定不
住所在北京市C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北京市H区的乙公司在天津市J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H区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向乙公司送达了甲公司的申请书副
住所地在B区的周某因票据遗失向A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申报期届满一周后,住所地在C区的陈某向法院申报权利,而此时周某尚未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对乙享有债权,丙以其自有的一套房屋向债权人甲设定抵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某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签署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合同必须召开股东会。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在未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与另一公司签订了标的额为150万元的合同。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理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的情形正确的是:()
下列属于民事决定的适用情形有:()
随机试题
男性。20岁。无任何不良反应,体检时发现血清HBsAg阳性,转氨酶等其他肝功能检查均正常,为
人参的主要有效成分为( )。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属于合同要约行为的是()。
建筑工程用天然石材,其技术性能应满足()。
我国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主要有()。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设求f’(1)与f’(-1).
OurBiggestClearanceSaleEver!Howlowcanwego?Howabout20%-80%OFFbooks,toys,andclothing?Foralimitedtime,getENO
Forthepastseveralyears,theSundaynewspapersupplementParadehasfeaturedacolumncalled"AskMarilyn."Peopleareinvite
Whichcourseisthisonebasedon?Whattwoitemsdoeseachparticipantreceiv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