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8-09
45
问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医生疏忽大意在处方中给患者开出了两种不能同时使用的药,护士在配药时也没有检查,导致患者输液时死亡。医生和护士构成共同犯罪
B、甲用止疼粉冒充K粉卖给乙,乙又在夜店销售该“K粉”。甲和乙构成共同犯罪
C、丙超速行驶将一行人撞成重伤,坐在副驾驶的丁告诉丙,趁着没人赶紧跑,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丙和丁构成共同犯罪。
D、张三和李四不约而同在同一仓库盗窃,张三和李四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
C
解析
过失犯罪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只有一个例外,即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o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1998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于2001年8月刑满释放。2005年5月,王某在当地开设一娱乐城,自任总经理,为谋利非法提供色情服务。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查处和管理卖淫妇女,王某聘用何某负责保安,聘用张某协助管理。营业初期,有6名妇女,其中一名不愿
《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2015年真题)甲冒充公安干警,将正在赌博的张某等四人用手铐铐住,拿走其赌资及随身携带的财物271余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年真题)有人认为:“物权的标的物不论辗转流入何人之手,物权人都有权追及物之所在而支配该物。”请运用相关民法理论和规定加以辨析。
某食品厂的临时推销员吴某持该厂的介绍信(内容是:兹有我厂推销员吴某到贵公司推销新产品,请予接洽)到外县推销该厂新产品时,恰遇该县的贸易公司新近收购的蔗糖质量好、价格低,于是自作主张以食品厂的名义购进3000斤蔗糖,并将推销款拿出一部分预交了1000元的定
(2012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继承法基本原则的有()。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立遗嘱行为不应当认定为()。
A市甲公司从B市乙公司购买电脑100台,由乙于20日后送货上门。甲欠同市丙公司债款,久拖不还。当此批电脑运至A市时,被丙所派人员以欺骗手段截留以抵债款。甲因未收到电脑,请求乙继续履行,并赔偿相关损失。而乙则认为已依约履行完毕,双方发生争议。经查,乙的司机在
有的学生说:“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试用合同法原理和有关合同法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材料一:2010年甲伪造了其他单位的合同章和公章后,假冒该公司的经理对乙说:“我聘你做业务员。”甲和一个乡镇企业签订合同购买衬衣5000件,金额15万元,约定定金3万元。甲找到乙说明自己的真实身份,让乙借3万元钱,乙对甲说:“要钱没有,但可以帮你联系销路。
随机试题
温周期对生物有利的方面是()。
肺虚久咳常选用()
糖尿病最严重的慢性并发症是指
药物过敏性口炎时机体产生的抗体是
A、骨瘤B、骨样骨瘤C、骨软骨瘤D、成骨肉瘤E、尤文肉瘤男,10岁。右侧大腿疼痛。X线显示右侧股骨下端骨破坏伴日光放射状骨膜反应,新骨形成、软组织肿块以及骨硬化表现。最可能的诊断是
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卷二第14题,单选)
施工隧道内,一氧化碳浓度可为100mg/m3,但工作时间有限制。()
《学记》中体现启发性教学原则的名句是()。
设L为圆周x2+y2=2ax,则=______.
在因特网电子邮件系统中,电子邮件应用程序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