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诉人不属于刑事诉讼的当事人?

admin2012-06-25  9

问题 为什么公诉人不属于刑事诉讼的当事人?

选项

答案(1)公诉人作为国家追诉权的具体执行者,同案件事实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具体的切身利害关系。公诉人参加刑事诉讼不是基于私人利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而是基于职责的要求,是代表国家在追究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其中也包括被害人的合法权益。(2)公诉人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代表,他参加刑事诉讼的任务和目的,不仅是在于追究犯罪,支持公诉,而且还在于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在于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所有诉讼参与人,其中也包括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公诉人虽然在诉讼形式上处于原告一方的地位,但其实际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同作为当事人的另一方的被告人是不平等或不对等的。比如在法庭上,公诉人有权查对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有权依法讯问被告人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被告人,则不享有此类对等的诉讼权利。(4)公诉人同审判人员之间,在参加诉讼的任务和目的,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所具有的共同点或相似之处,要多于公诉人同自诉人、被告人等当事人在这些方面的共同点或相似之处。公诉人同审判人员之间,只是分工不同,职责不同,而在实现刑事诉讼的任务和目的等根本问题上,则完全是一致的,都是在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行使国家的司法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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