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在对甲公司20×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2年1月,甲公司支付200万元(含交易费用)从活跃市场购买了某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5年期、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公司债券,甲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20×3年7月1日,

admin2017-11-14  80

问题 注册会计师在对甲公司20×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2年1月,甲公司支付200万元(含交易费用)从活跃市场购买了某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5年期、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公司债券,甲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20×3年7月1日,由于资金周转需要,甲公司以130万元的价格对外转让了上述公司债券的60%,余下的40%继续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2)20×3年1月1日,甲公司将一项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的固定资产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某租赁公司(非关联公司)。20×3年1月1日,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10年。同日,甲公司与该租赁公司签订一份租赁协议,将该固定资产租回,租赁期为10年,租金按年支付,年租金为110万元。甲公司于20×3年终止确认了上述固定资产,并在20×3年确认固定资产处置收益200万元和租赁支出110万元。
(3)甲公司于20×2年上半年开工建设某工程项目。20×3年1月1日,甲公司向A银行借入专项借款1000万元,约定借款用途为建设该工程项目,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按年付息。甲公司将上述借款存入A银行为甲公司上述借款资金新开设的专户,该专户资金于20×3年第一季度内被全部支取完毕,用于上述工程建设,并在此期间产生存款利息收入共计3万元。20×3年4月1日,该工程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项目停工。20×3年8月1日该工程项目恢复建设,并于20×3年11月末完工投入使用。甲公司于20×3年向A银行支付上述专项借款利息共计60万元,并将其中的55万元予以资本化,计入了上述工程项目的成本。
(4)甲公司于20×3年1月开工建设某环保工程项目。20×3年4月甲公司收到政府拨付的400万元财政拨款,确认为“递延收益”,并专项用于该环保工程项目建设。甲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上述环保工程项目于20×3年12月31日完工并投入使用。甲公司预计该环保工程形成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3年12月31日,甲公司按10年的年限于20×3年摊销上述“递延收益”40万元,并在其他收益中相应确认了与该固定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入40万元。
(5)甲公司于20×3年12月31日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盈一项固定资产。经查该固定资产系甲公司于20×1年购入(购入价为20万元),当年未确认为固定资产,而是直接计入了当期损益。经确认,该固定资产于20×3年年末市场价值为15万元,甲公司据此于20×3年确认固定资产及营业外收入15万元。
(6)20×3年12月31日,经甲公司董事会批准,甲公司与非关联方B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资产转让协议,将一项账面价值为200万元的固定资产以2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B公司。双方约定于20×4年5月31日前完成转让资产的交割。甲公司预计上述转让将发生20万元处置费用。由于截止20×3年12月31日上述交易尚未实施,除计提折旧外,甲公司于20×3年未对上述固定资产进行任何其他会计处理。
(7)甲公司自20×3年起在全国各地开展专卖店加盟业务。加盟合同约定:甲公司在签署加盟合同当期向加盟商收取一次性加盟费100万元,加盟期5年,在加盟经营期间内,甲公司定期向加盟商提供产品技术培训和经营策略指导等方面的后续服务,不另行收取费用。甲公司在收到一次性加盟费时全额确认为营业收入。甲公司向加盟商提供本公司产品,加盟商可以在收到产品后1个月内无理由退货,并在退货次月结算退款。由于无法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甲公司在加盟商签收产品时全额确认营业收入,待退货实际发生时再冲减退货当期营业收入。
(8)甲公司某直营店于20×0年12月完成装修,装修支出50万元,甲公司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以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20×3年1月该直营店拆除原有装修,重新进行了全面装修,并于20×3年内完工投入使用。甲公司将原装修支出的账面价值30万元和新发生的装修支出80万元共计110万元通过在建工程转人固定资产成本,原确认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净残值不变。
(9)20×3年12月1日,甲公司发行了若干优先股。根据合同,优先股持有人享有赎回选择权,即优先股持有人可以在20×4年6月1日之后的任何时间要求甲公司以每股5.5元的价格赎回该优先股。甲公司认为优先股持有人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可能性无法合理确定,将该优先股作为权益工具核算。
(10)20×3年12月30日,甲公司物流运输车在送货途中由于闯红灯与一小轿车相撞,造成小轿车毁损严重,小轿车车主要求甲公司赔偿其财产损失和医疗费合计12万元,甲公司预计很可能支付上述赔偿。20×3年12月31日,经保险公司核定,甲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款10万元。甲公司于20×3年末按预计将向小轿车车主支付的12万元与将从保险公司收到的10万元的差额2万元确认了预计负债。
要求:针对上述资料,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逐项说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恰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选项

答案(1)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恰当。 理由:甲公司因自身的原因导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并且处置的金额相对于该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前的总额较大,因此应当将处置后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正确会计处理:重分类日,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恰当。 理由:甲公司将固定资产出售并租回,由于租赁期与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一致,因此判断属于融资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对甲公司来说,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主要报酬和风险并未转移,因此,甲公司出售资产的售价高于出售前资产的账面价值的部分不应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应将其作为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递延并按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所支付租金应冲减融资租赁确认的长期应付款。 正确会计处理:甲公司应当将固定资产的售价1000万元与资产账面价值800万元的差额200万元应通过“递延收益”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资产的折旧进度分摊计入各期损益,所支付租金应冲减融资租赁确认的长期应付款。 (3)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恰当。 理由:甲公司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由于甲公司非正常原因造成工程中断,中断期间的专门借款利息不能再资本化。 正确会计处理:20×3年度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60-3-1000×6%/12×5=32(万元)。 (4)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恰当。 理由:由于甲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获取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人当期损益。 正确会计处理:由于20×3年12月31日该环保工程才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因此不应当按20×3年全年计算摊销递延收益,应从20×4年开始摊销。 (5)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恰当。 理由:甲公司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不能按市场价值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正确会计处理:上述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原购入价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补提折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作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处理。 (6)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恰当。 理由:尽管于20×3年年末交易未实施,但甲公司拟出售的资产在20×3年年末已满足划分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条件。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在20×3年年末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正确会计处理: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210万元减去处置费用20万元后的金额190万元,原账面价值200万元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190万元的差额10万元,应在20×3年年末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7)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恰当。 ①甲公司在收到一次性加盟费时全额确认为营业收入存在不恰当之处。 理由:一次性收取费用,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分期确认收入,而不应一次性确认收入。 正确会计处理:甲公司在收取一次性加盟费后,在加盟经营期间内还需要定期向加盟商提供后续服务,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②甲公司在加盟商签收产品时全额确认营业收入,待实际发生退货时再冲减退货当期的营业收入存在不恰当之处。 理由: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如果无法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性,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正确会计处理:在加盟商签收产品时不确认营业收入,在1个月退货期满时再确认收入。 (8)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恰当。 理由:原有装修已经被拆除并重新进行了全面装修,说明原有装修已经不能产生经济利益,不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应予终止确认,而非计入新装修资产成本。 正确会计处理:在第二次装修时将原装修的账面价值30万元剔除,计入当期损益。 (9)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恰当。 理由:在特定日期或根据持有方的选择权可以赎回的优先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因为发行方有义务在未来将金融资产转移给持有方。 正确会计处理:应将该优先股作为金融负债核算。 (10)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恰当。 理由:预期可获得的补偿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应确认为一项资产,而不能从预计负债金额中扣减。 正确会计处理:将预计向小轿车车主支付的12万元确认为预计负债,将基本确定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款10万元确认为一项资产,计入其他应收款。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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